高火金、何菊英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54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71624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高火金、何菊英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5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5-21 14:35:00
高火金、何菊英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茶庵烟墩路的《预抵押证明》(证号:0001060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火金、何菊英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