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川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28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79959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孟加川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2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7-31 16:12:00
孟加川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茶庵路1层2层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嘉鱼县房他证鱼岳字第0001454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加川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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