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3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80281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孟宪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3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06 15:51:00
孟宪彪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三湖春天)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4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35.7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7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宪彪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