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先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34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80406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殷先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3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08 11:30:00
殷先祥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龙潭大道3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013207号,房屋建筑面积:42.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先祥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