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51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8800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
名       称: 曾国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5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08 09:18:35
曾国树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88号(万鑫国际)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1511号,房屋建筑面积:89.6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国树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