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022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嘉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2-07 09:35
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建村(社区)防控工作队。各级党政机关、事业 单位党员干部要下沉入驻村(社区),与村(社区)现有力量联合组成疫情防控工作队,做到村(社区)防控工作队全覆盖,具体负责所在村(社区)的防控工作。
二、对辖区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摸排。防控工作队要对辖区内每户每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要做到一人一卡、一户一档、包户到人。建档立卡 要简单明了,简便易行好操作。
三、重点跟踪监测武汉返乡人员。防控工作队对所负责 村(社区)武汉返乡人员要全面准确摸清,不能遗漏。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对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县、乡、村、 组(自然湾)做到四级隔断,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五、坚决杜绝各类聚集性活动。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一律禁止,“白事”一律从简 并报备,做到不串门、不聚集。禁止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 对组织、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落实村级初诊、镇级集中隔离、县级集中收治。村 (社区)对发现的发热病例立即报告所在镇,由镇负责组织 专车运送至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留观。疑似病例立即送县级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强制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对居家观察的要有具体责任人 负责包保。集中隔离点的管理由县指挥部统筹抽调人员负责。
七、对“四类人员”(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无法明确排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 触者)应收未收、应治未治情况实行逐一督导交办。各级指挥部建立网上求助和线索收集平台,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对反映的“四类人员”中尚未收治、隔离的线索,实行逐一核实、逐一交办、逐一反馈、逐一核查。
八、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服务。各镇要组建工作专班, 做好被隔离人员的医疗救治、生活服务、卫生管理、心理疏 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要加强警力配备,维护诊疗秩序, 防止次生事件。
九、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防控工作队要及时了解 掌握所负责村(社区)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统筹协调资源、 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十、各镇防控指挥部要设立热线电话、网上服务窗口, 接受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并及时分办处理。要加强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生活习惯。
十一、各级党员干部要迅速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对于 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嘉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6 日
上一篇: 关于规范通行证管理的通告(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