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盛强、贺满香、贺盛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64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1409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贺盛强、贺满香、贺盛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6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18 15:58:02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64号
贺盛强、贺满香、贺盛明因保管不善,将樱花路8号的《他项权证》(证号:鄂(2016)嘉鱼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4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盛强、贺满香、贺盛明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