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真英、岑三华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0第67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1423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杜真英、岑三华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0第6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22 10:16:09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67号
杜真英、岑三华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虹景花园)2-1-201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1655号,房屋建筑面积:122.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真英、岑三华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