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北军、雷绚丽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07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155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陈北军、雷绚丽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0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12 15:21:29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07号
陈北军、雷绚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滨湖路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000165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北军、雷绚丽
2021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