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创喜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9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286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肖创喜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13 11:15:39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9号
肖创喜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嘉国用(2004)第22454253号、土地分摊面积:243.86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12月14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创喜
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