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和云、金成霞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6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699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毛和云、金成霞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1 15:51:00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6号
毛和云、金成霞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迎宾大道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00024010号、房屋建筑面积:155.69平方米,土地证号:嘉国用(2013)第22450850号、土地分摊面积:27.59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2057年9月30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和云、金成霞
2021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