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荣、徐庆玲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9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717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德荣、徐庆玲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2 15:27:05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9号

李德荣、徐庆玲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FG-02422号、房屋建筑面积:56.18平方米,土地证号:嘉国用(2002)第22455205-18号、土地分摊面积:36.16平方米、土地性质:划拨)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德荣、徐庆玲

                202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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