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波、李洁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25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872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陈宏波、李洁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2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22 11:07:59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25号
陈宏波、李洁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鱼岳路的《不动产证明》(证号:00005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宏波、李洁
2021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