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1092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

名       称: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29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单位(盖章):














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证明内容设定依据依据条文及内容实施基本情况行使层级事项类型能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及其他能实行告知承诺不能实行告知承诺及原因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即给予办理,无需再提交证明申请人承诺后,通过部门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申请人承诺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证明证明材料核查方式
1机动车行驶证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明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检测合格的车辆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检测合格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


行政许可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2机动车驾驶证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明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


行政许可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3从业资格证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明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行政许可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4中华人民共
和国居民身
份证
道路运输证配发证明申报
人员身份
部门规章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


行政许可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 xndy01.jpg
  • |
  • |
  • xngb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