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军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88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085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张明军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8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10 15:59:37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88号

张明军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方庄大道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00001574号、房屋建筑面积:159.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军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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