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平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91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271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利平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9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26 08:58:17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91号
李利平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方庄大道《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00008233号、房屋建筑面积:159.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利平
2021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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