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能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11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875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任建能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25 15:35:50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11号
任建能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凤凰大道1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嘉国用(2002)第22455091-43号、土地分摊面积:26.58平方米、土地性质:划拨)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建能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