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勋俊、王凤香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190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刘勋俊、王凤香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号
刘勋俊、王凤香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9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00001894号、房屋建筑面积:100.0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勋俊、王凤香
202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