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勋俊、王凤香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190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刘勋俊、王凤香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号

刘勋俊、王凤香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9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00001894号、房屋建筑面积:100.0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勋俊、王凤香

202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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