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叶、徐志鸿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6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2597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张玉叶、徐志鸿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76号

张玉叶、徐志鸿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麒麟山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鱼岳1662(1)号、房屋建筑面积:124.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因权利人徐志鸿已故,其配偶张玉叶申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声明张玉叶、徐志鸿名下(房产证:鱼岳1662(1)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玉叶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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