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革非、张娥英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2第92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4198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曹革非、张娥英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2第9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92号
曹革非、张娥英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西正街,土地证号:嘉国用第22455015-8号、土地分摊面积:10.7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革非、张娥英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