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斌、金维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号:2023第35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1495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金家斌、金维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号:2023第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35号

金家斌、金维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鱼岳镇沙阳大道54号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0000312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家斌、金维明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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