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贤佳、许莲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2025第49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0781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蔡贤佳、许莲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2025第4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第49号
蔡贤佳、许莲英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嘉国用(2011)第224505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贤佳、许莲英
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