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高铁岭镇陆水烈士陵园土地登记确权的公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919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高铁岭镇陆水烈士陵园土地登记确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高铁岭镇陆水烈士陵园土地登记确权的公告
嘉鱼县高铁岭镇陆水烈士陵园于1979年建成,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确定高铁岭镇陆水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通过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对陆水烈士陵园宗地进行测量和权籍调查核实,该宗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符合土地使用权确权要求。经我局调查初审,将该宗地的权属确权至高铁岭镇陆水村,由高铁岭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现予以公告:
一、用地时间:1979年
二、用地面积:13208.16平方米
三、用地四至:北至扶贫路,东至陆水村,南至陆水村,西至陆水村。
四、土地使用者:高铁岭镇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我局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