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公开征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线索的公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2031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公开征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8-19

为维护专利权人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线索

一、专利侵权纠纷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因专利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为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

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调解或行政裁决)。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裁决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不影响后续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进一步维权。

二、征集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规定的行为。

2.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包含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在咸宁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受案和管辖范围的专利侵权纠纷。

3.符合专利侵权纠纷受理条件,并按要求提交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三、线索受理途径

单位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地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科

0715-8138771

咸安区咸宁大道19号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

0715-8333645

咸安区长安大道109号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股

0715-5350621

赤壁市体育馆路5号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股

0715-6069201

嘉鱼县迎宾大道52号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股

0715-4333021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股

0715-3900858

崇阳县崇阳大道211号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股

0715-2907018

通山县迎宾大道横三路

附件:1.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事指南

2.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范例-发明、实用新     型专利)

3.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范例-外观设计专利) 

4.证据材料清单

5.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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