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康、李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第17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6-2618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杨康、李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第17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第173号                         

因杨康、李芳保管不善,将鄂(2018)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45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康、李芳

2026年09月30日



  • xndy01.jpg
  • |
  • xngb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