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康、李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第17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6-2618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杨康、李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第17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第173号
因杨康、李芳保管不善,将鄂(2018)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45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康、李芳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