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707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关于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了更进一步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文件规定,我局会同民政局商讨,报经两局党组会议通过,决定对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1、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服务共4项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文件后件明细表)。

2、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服务收费,其中,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吊设施及设备租赁(含2项收费。项目收费为上限标准不能上浮,下浮不限。收费标准(详见文件后附件明细表)。

3、除上述实行政府定价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以外的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在实施服务和收费中,要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价格)标准等有关情况,由群众自愿选择、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依约履行服务,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四、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等部门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免费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殡葬消费负担。

五、本通知自202511日起执行。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关于调整县殡葬管理所部分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嘉发改〔202330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国家、省出台政策规定时,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嘉鱼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明细表

   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                         嘉鱼县民政局

20241220

附件:

                   嘉鱼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明细表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府定价

项目名称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遗体接运

含抬尸、消毒

1、城区

300

城区单趟往返接运遗体

2、镇区

乡镇单趟往返接运遗体

2.1簰洲湾镇

510

2.2陆溪镇

350

2.3渡普镇

390

2.4潘家湾镇

350

2.5新街镇

320

2.6官桥镇

320

2.7高铁镇

330

3、县外遗体接运

县外遗体接运按往返实际里程最高不超过每10公里收费

二、遗体存放

小时

10

遗体存放方式(冷藏、冷冻),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三、遗体火化

含骨灰装整、消毒

(一)平板炉火化

500

(二)拣灰炉火化

850

四、骨灰寄存

180

临时存放3个月不收取费用、超过3个月按年收取费用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项目名称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遗体整容化妆

300

含遗体洁身、更衣

二、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1吊唁厅

小时

20

面积100㎡以内,含议事厅1间、音响1个、机场椅不少于2套、凳子不少于40把、饮水机1台、供桌1张、遗像放置框1个、跪拜垫1套、礼仪桌1张、不锈钢冥币焚化炉1

2中吊唁厅

小时

50

面积220㎡以内,含议事厅1间、厅内电子屏1组、门头电子屏1个、音响设备1套、机场椅不少于2套、凳子不少于60把、饮水机1台、供桌1张、遗像放置框1个、跪拜垫1套、礼仪桌1张、司仪台1张、欧式冥币焚化炉1

3吊唁

小时

90

面积460㎡以内,含议事厅1间、厅内电子屏一组、门头电子屏1个、音响设备1套、机场椅不少于6套、凳子不少于80把、饮水机2台、供桌1张、遗像放置框1个、跪拜垫1套、礼仪桌2张、司仪台1张、新风系统一套、水冷系统一套、欧式冥币焚化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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