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26595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嘉鱼县财政局

名       称: 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05

一、项目名称: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建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鱼县鱼岳镇文华路体育中心10号

当事人2:湖北中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鱼县樱花路世纪花园6#-102室

当事人3: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室

当事人4: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嘉鱼县鱼岳镇陈家湾新村10#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采购文件编制;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采购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组织评审程序;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及机构管理情况、人员配置和培训情况、硬件设施情况、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按照监督评价工作安排,分为自查阶段、书面审查阶段和现场检查阶段,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4家代理机构按照《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形成了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了检查资料。考核专班对4家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每家随机抽取3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通过与主要负责人座谈、问询以及查阅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等方式了解4家代理机构2022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的相关情况。

经检查,被检查的代理机构绝大部分项目基本做到了手续完备,有采购代理合同,有采购计划备案,按照要求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资料齐全,专家评委抽取规范,有中标成交通知书,有视频资料,档案管理也较规范。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代理合同未明示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二是采购文件中未明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是采用横向比较各投标文件的方式打分;

四是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未提供授权委托函;

五是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文件未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六是中标(成交)通知书未与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发出;

七是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是采购文件中没有明确代理服务费标准,采购结果公告中没有公示代理服务费金额;

九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没有公示《中小企业申明函》;

十是合同签订后没有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十一是未督促协助采购人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责令4家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认真落实整改。检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告知4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代理机构认真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财政局。

(二)加强业务学习。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各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业务水平,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要求,对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招标(采购)程序、合同签订等要进一步规范。

(三)完善内控制度。代理机构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

(四)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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