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来源:嘉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1-02-26 字体:【

机构名称:嘉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机构地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69号嘉鱼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机构电话:0715-631972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负责人姓名:章峰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鱼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文〔2019〕9号)和《中共嘉鱼县委 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嘉鱼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嘉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嘉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

第三条嘉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嘉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保密、信访、后勤、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法治、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档案、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章管理,做好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归集股。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宣传;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封存、转移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调整;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降低比例申请,提出初审意见,经批准后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调查、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档案整理工作。

(三)贷款股。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宣传;负责贷款的调查、审核和审批工作;受理房屋开发项目住房公积金期房抵押贷款申请,提出初审意见,经批准后实施;负责贷款的清理、回收工作;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负责贷款业务档案整理工作;负责公积金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和安全;负责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调拨、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和专户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工作;负责有关税收申报、缴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业务档案整理工作。

第五条嘉鱼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条本规定由中共嘉鱼县委、嘉鱼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 xndy01.jpg
  • |
  • |
  • xngb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