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渡普镇人民政府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发布《渡普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渡普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嘉鱼县渡普镇通江大道东鲁段东侧;联系电话:0715-66153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4条,政策解读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工作机构1条,政府领导1条,统计信息4条,规划信息3条,财政资金6条,政府采购4条,公益事业建设3条,公共资源配置7条,招考录用2条,决策预公开3条,双随机—公开3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回应关切3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3条,重大建设项目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保证各途径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有效。2025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镇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各栏目动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不定期开展错敏词和隐私泄露等信息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信息清理力度,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对外发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每月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的有效汇集和整理归纳,每周不定时自查巡查,对栏目、账号进行信息梳理,对发现的严重错敏词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渡普镇没有以本镇的名义制作规章,未收到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渡普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核查,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范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基于上述情况,我镇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渡普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本镇信息公开特色不够鲜明;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互动反馈机制尚需完善,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人员缺乏,动态类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不够强。

2026年,我镇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补齐工作短板,让政府工作更亲民,让群众更满意,并着重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时效性管理,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渡普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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