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嘉鱼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解读

来       源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单位: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嘉鱼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嘉鱼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和群众获得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以县政府名义代拟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鱼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4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起草依据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咸政办函〔2019〕43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5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咸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政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联通,并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从共享平台获取并使用共享信息。明确县政府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鱼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组成人员及职责。确定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二是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确定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鼓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及主要职责;三是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确定协调小组下设综合组、法制组、督察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明确了各小组的职责。

嘉鱼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本电子政务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推动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建立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经局财政局、审计局、县保密局等单位组成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审议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具体项目,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解决有关项目建设问题,从源头上管控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嘉鱼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本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增值利用,促进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是对本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监督保障作出的规定。具体工作目标:一是政府各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数量整体压缩,实现部门内部信息资源共享;二是政府各部门接入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三是率先实现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共享;四是为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提供数据服务,实现共享平台对跨部门业务应用支撑,加快推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嘉鱼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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