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解读】《嘉鱼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来       源 : 县城管执法局 解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嘉鱼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事关城市风貌,生态环境和民生福祉,是城市管理重点领域之一,需要坚实的制度支撑。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必要结合我县实际,立足新形势、新情况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工作实际的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为长效管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起草依据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等要求起草,参考借鉴了《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其他省份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规等,结合嘉鱼实际起草形成。
三、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细则覆盖嘉鱼县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本细则中建筑垃圾是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其中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是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拆除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装修垃圾是指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33条,在起草过程中,按照“控源头、促中间、强末端”的工作思路,重点针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三大环节作出了具体规范,进一步构建全过程管理机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细则》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措施、费用纳入招标文件和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在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时明确具体减量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准入基本条件,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
三是加强装饰装修垃圾管理。建立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加快推动装修垃圾集置点建设,切实强化对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活动的日常监管。
四是提升综合利用水平。明确建筑垃圾处置前应当按《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分类处理,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优先利用。
五是明确文件实施时间及相关部门职责。以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与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