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鱼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17-130789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
名       称: 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鱼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10日
嘉政发〔2016〕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嘉鱼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鱼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嘉鱼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地区〔2015〕79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存与发展问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形势
(一)“十二五”扶贫搬迁实施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县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为精准扶贫的中心工作,同时创新思路,寻找办法,将搬迁扶贫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扶贫模式融于一体,确保贫困户搬得起、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一是加强了扶贫搬迁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镇及相关部门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进行了深入的摸底调查,确定了搬迁户数,搬迁地点,搬迁规模,搬迁方式,为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了扶贫资金的投入。县委、县政府注重加大对精准扶贫的资金投入,连续4年每年预算1000万元,实施“以奖代补”,整合激活各项社会资金用于扶贫开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启动并完成了官桥村、四邑村一期和二期、净堡村、界石村等4个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启动了藕塘村、港东村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完成了八斗角村、下沙口村农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县获省、市级命名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达到20个,占行政村总数的24%。
二是拓宽了移民群众的致富门路。按照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思路,采取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村企合作等方式实现互惠共赢,积极探索“五大脱贫模式”,带动农户增产增收,从根本上脱贫。“十二五”期间,全县新建设施蔬菜、优质水产品、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等各类特色农业基地200余个,发展农家乐近200家,新建葡萄、草莓、蓝莓、火龙果、牡丹园等观光采摘园30余个,新建南美白对虾特色养殖基地1000亩。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94元,增长9.8%。
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县连续五年推进“三万”工作,着力解决了农村塘堰整治、垃圾治理、道路交通、村庄绿化、网格化管理等难题,加强了农村农田水利、村庄保洁、绿化美化、农村“三场”(农产品交易市场、晒场、农民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带动贫困村同步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一是战略平台更多。“十三五”时期,我县正处于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武汉新港建设进入深度实施阶段,这将有利于我县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更具竞争力的产业。二是政策机遇较多。国家政策继续向农田水利、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民生等领域倾斜。三是内生动力增强。我县城镇化率达48%,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为扩大投资、拉动消费注入新动力。
面临着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我县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20户2148人,任务繁重;但只要我们合力攻坚,一定可以如期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目标。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精神,按照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防止搞“运动式”搬迁。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引导贫困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建设新家园。
2.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自然条件、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安置方式,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
4.坚持精准瞄准,创新机制。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自愿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各镇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整合相关资金资源;争取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合力推进工程建设。
5.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在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基础上,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建档立卡同步搬迁农户的建房资金由镇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农户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可一并统筹规划。
6.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要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与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乡村有机结合,加大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户720户,2148人,在全县设50个安置点,建设移民安置住房面积53450平方米。统一调剂土地、山林,并为安置区配套路、水、电、其他附属设施等基层设施,配置学校及幼儿园、村卫生室、其他村级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搞好基本农田改造、新增及改善灌面、宅基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配套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和就业培训等产业发展和就业培训,同时搞好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修复。尊重移民意愿,做到“户有所居,人有所养,发展共享,全面小康”,达成“搬得走,稳定住,能致富”的预期目标,促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一)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1.搬迁总规模:全县易迁户总规模为720户2148人。
2.搬迁区域分布:
迁出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迁出区涉及5个镇37个村,分别为陆溪镇的界石村、花园村、官洲村、邱家湾村、虎山村、铜山村、印山村;高铁岭镇的杨山村、石泉村、临江村、八斗角村、广济堂村、白果树村、陆水村、新庄村、九龙村、西海村;官桥镇的观音寺村、舒桥村、大牛山村、米埠村、廖家桥、跑马岭村、白湖寺村、官桥村、石鼓岭村、朱砂村、阴山村、两湖村、港南村;新街镇的晒甲山村、港东村、三畈村;渡普镇的净堡村、王家庄村、东湖村、渡普口村。
安置点:全县建档立卡户核心集中安置区涉及5个镇50个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27个,分散安置点23个,具体分布如下:
陆溪镇5个安置点,均为集中安置点。
高铁岭镇17个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9个,分散安置点8个。
官桥镇13个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1个,分散安置点2个。
新街镇11个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个,分散安置点10个。
渡普镇4个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个,分散安置点3个。
3.分年度搬迁规模
2016年官桥镇观音寺村先行先试,首批安置77户286人,2017年全县全面铺开,完成建档立卡核心户搬迁643户1862人。
(二)搬迁方式
根据嘉鱼县实际,以村内搬迁为主,村外镇内镇外搬迁为辅。
(三)安置方式
主要通过移民新村安置区、小城镇安置区、特色产业园安置区和乡村旅游区安置区等类型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主要采取以“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安置”的方式进行。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住房建设
1.建房标准。建设保基本的脱贫安全保障房,住房设计、建设要经济、安全、实用,具备基本入住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建房标准。
2.建设面积和户型。严格执行国家五部委规定,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得超过25平米。按照50、75、100、125平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户型要精准到户,至少一个镇或一个村统一一个房型设计。单人户建设公租房,以集中居住为主,分散居住者建设面积不超过40平米。暂时受条件限制只能建一层有后续建设需要的,可以适当提高地基等级,为将来加层预留空间,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3.建房成本和奖励政策。搬迁建房成本按每平方米800元左右掌握(各地据实核定).对于进城入镇的搬迁户,要结合实际,资金补助比照当地集中安置建房的标准执行。建新必须拆旧,旧房拆除的按人均0.25万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户最高奖励1万元。
(二)配套基础设施
易迁户安置点铺设供水管网80443米,安装变压器22台,高低压线60480米,配套太阳能节能路灯741盏,硬化道路54130米等,建设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小型群众文化广场26个,文化活动室3745平方米,新建公厕37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2420米,建设垃圾收集池60个,配套垃圾桶520个,栽植风景树11930棵,绿化面积21900平方米,建设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四)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
共改造基本农田7938.6亩,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521.3亩,完成宅基地复垦775.427亩。
(五)迁出区生态恢复
搬迁人员搬迁后,迁出区生态修复1160.518亩。
五、资金需求测算
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核心易迁户搬迁总投资1531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1503.6万元和引导农户自筹资金约7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440万元;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1440万元;金融机构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长期贷款9296.4万元;田野集团企业捐助资金919万元。
六、资金运作
(一)信贷资金运作
1.县人民政府与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借款用途和还款方案,以及资金管理的相关权利义务,国家将给予长期贷款90%贴息。
2.确定县城投公司为市场化运作的县级投融资承贷主体,要与各镇人民政府、镇级实施主体签订框架协议,明确三方责权,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资金使用
县财政局将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资金作为资本金全额及时注入县城投公司。
县城投公司根据县政府批准的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和县发改局、县扶贫办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以及与各镇人民政府和镇级实施主体三方协议,按程序保证转贷资金支付及时,不得滞留。
(三)资金偿还
由县城投公司还贷,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县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含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等),支持县城投公司还贷。
七、政策保障
(一)住房政策
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5年内不能进行交易;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源,各镇可购买存量保障房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安置搬迁群众。提倡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各镇要落实减免相关税费政策,采取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措施降低建房成本。
(二)土地支持政策
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优先安排土地使用。主动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纯收益部分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新房产权办理与拆除旧房挂钩,搬进新房后允许有过渡期,但不超过1年。鼓励和支持搬迁户自行购房并给予相应的支持措施,如符合国家规定的,按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三)金融支持政策
大力提供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多方面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
(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加大扶持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强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合理开发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培育文化旅游品牌。充分支持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支持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
(五)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加强技能培训。对扶贫对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全力落实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的雨露计划;对扶贫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扶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十三五”期间,全县全力帮助相应扶贫对象成功实现转移就业,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培训、就业的扶持力度。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扶贫对象就业,竭力支持扶贫对象创业,给予一定的创业政策倾斜和创业资金扶持。
(六)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
1.合力改善公共服务。一是完善基础设施。重点推进迁出区和安置区土地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开展土地平整,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通乡、通村道路建设,继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普及信息服务,优先实施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二是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安置区和安置地适当集中办学,加大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扶贫家庭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标准。扶贫对象进城务工,输出地和输入地要积极开展就业培训。三是改善公共卫生水平。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提高县医院和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不断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扶贫对象的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扶贫对象养老问题。加快贫困地区社区建设,做好安置区规划。制定和完善扶贫对象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委农办、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人行、县城投公司、县农发行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并组建易迁工作专班。
(二)明确责任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整合资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理攻坚,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各镇各部门搞好职责的分工,做到程序清,责任明。
附件:1.嘉鱼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表
2.嘉鱼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计划表
3.嘉鱼县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筹资方案表
附件1
嘉鱼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表
规划集中安置区 | 集中安置区类型 | |||||||||||||
安置区 数量 (个) | 规划安置规模 (人) | 本行政村内就近 集中安置区 | 移民新村安置区 | 小城镇安置区 | 特色产业园安置区 | 乡村旅游区安置区 | 其他类型安置区 | |||||||
数量 (个) | 计划安置 (人) | 数量 (个) | 计划安置 (人) | 数量 (个) | 计划安置 (人) | 数量 (个) | 计划安置 (人) | 数量 (个)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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