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8502 文       号 : 嘉政办发〔2020〕14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嘉政办发〔2020〕1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嘉鱼县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嘉鱼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县政府2020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鱼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小城镇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为补齐我县小城镇发展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嘉鱼,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补齐小城镇综合治理统筹不足、公共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滞后、管理水平不高、特色缺失等突出短板,以大力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让小城镇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纽带、乡村振兴的龙头。
(二)主要目标
以7个建制镇(不含城关镇鱼岳镇)、独立于城区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全面实施以“七补齐”(即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县小城镇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建成3-5个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小城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规划设计短板
1.加强规划设计引领。着力解决小城镇发展思路不明、设施不足、无序建设和风貌缺失问题,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擦亮小城镇”行动技术导则,以乡镇为主体,科学编制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小城镇补短板工作措施和项目。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小城镇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和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细化行动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推进时序及保障措施。严格规划设计把关,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推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补齐公共环境短板
2.加强垃圾治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扩大保洁覆盖面,加大重点区域、人员集中地清扫和保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机关、学校等单位先行先试。完善垃圾投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粮食局)]
3.加强污水治理。完善镇区排水和污水管网配套,严格雨污分流,镇区无污水直排口。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将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加强老旧管网排查整改和接户管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运行维护管理,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提高进水量、进水浓度和出水达标率。加强公共水域保洁,推进水域留存垃圾清理和日常漂浮垃圾清除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4.整治城镇秩序。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规范沿街商铺空间秩序,整治道路及其沿线店铺违规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等现象。整治车乱停车乱开,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清理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整理空闲地。(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三)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5.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物流、车站码头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建设和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小城镇功能。提档升级优质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及疾控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
6.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餐饮、宾馆等服务水平。鼓励统筹建设集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
(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7.完善交通设施。贯通主干路,打通断头路,支持国省道过镇区路段大中修和提档升级,完善镇区路网。修缮破损路,硬化小街巷,改善主干路面。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公共停车场。完善路灯、信号灯、指示牌、消防栓、人行道铺装和无障碍通行等设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8.完善市政设施。统筹各类市政管线铺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实施管线入地改造。加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供水质量。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注重利用古树、古井、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河道、沟渠等公共水域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文旅局]
9.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灾害防御预警及救助安置能力。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和避灾场所建设,开展城镇防汛风险评估,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严格落实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动场所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安全防灾标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
(五)补齐城镇风貌短板
10.传承传统风貌。保持传统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传承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通过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的研究和整理,对历史保护建筑建档。注重采用当地传统技术和乡土建筑材料,按照文物保护修缮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修缮维护传统街巷和建构筑物等历史要素。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建设完善传习、展示等相关配套场所。(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11.整治沿街立面。加强沿街立面设计与管控,推进沿街立面适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沿街风貌。优化沿街标识标牌、招牌广告、空调室外机、防盗窗等设置,规范横幅悬挂、衣物晾晒等行为,加强违规广告牌清理。整治沿街线杆,治理“空中蜘蛛网”,结合行业部门规范标准梳理、规范沿街干线,保持沿街立面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
12.打造街区节点景观。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加强小城镇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院落、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鼓励开展绿色建筑改造,积极引入装配式建筑等现代技术,提升房屋功能及风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3.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巩固提升拓展脱贫产业,推进镇域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特色产业。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官桥新材料小镇、簰洲湾长江鱼圆小镇、潘家湾蔬菜小镇、陆溪三国田园小镇要继续发挥特色产业优势,以特色产业为龙头带动其他产业和周边区域协调发展,形成产业集聚、多产融合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科经局、县商务局、县政府扶贫办]
(七)补齐治理水平短板。
1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为重点,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城镇管理“网格化+街长制”、日常执法联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小城镇环境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小城镇环境的共建共管。建设智慧小镇,逐步提高5G网络城镇覆盖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5.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站所队伍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振兴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建立机制(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各镇对照“七补齐”工作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行动规划,列出项目清单,积极申报进入省、市、县补短板项目库。全县建立规划项目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分类推进、全面实施(2020年12月-2022年6月)
所有乡镇要普遍开展公共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官桥镇、簰洲湾镇、潘家湾镇、陆溪镇等乡镇要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风貌、产业发展短板,打造美丽城镇。
(三)总结评价、巩固提升(2022年6月-2022年12月)
对各镇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促进美丽城镇建设提档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制度,县长为召集人,相关责任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县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县级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建立推进机制。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镇要加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项目谋划,省政府将根据各地项目入库和实施进度情况,转贷债券资金予以支持。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探索运用EPC等市场化模式整体推进,提升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强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把“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纳入县乡村振兴工作考评范畴。对相关单位、各镇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纳入表彰范围,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
(四)引导公众参与。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建立工作对口联系机制,组织专家团队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培训基层队伍,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和做法,不断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