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16619 文       号 : 嘉政办电〔2022〕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8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成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15号)精神和市、县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持摸清存量、遏制增量,切实做到“四个严禁”,全面整治耕地“非粮化”问题。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制止破坏耕地耕作条件的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
二、清理内容
本次专项清理范围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发布之后(2014年4月11日)的耕地“非粮化”问题。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耕地“非粮化”的界定,重点清理四类情形:
(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果业;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
(三)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四)已建高标准农田占用调整为非耕地。
三、实施步骤
全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20日)。成立嘉鱼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并部署推进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梳理摸清咸宁市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专班下发耕地“非粮化”疑似问题图斑。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20日—6月20日)。各镇根据下发的耕地“非粮化”图斑,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核实其类型、数量、面积和分布,掌握真实现状和背景原因,建档立卡、登记造册、上图入库。调查摸底成果,经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双签字后于2022年6月20日之前报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专班。(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县农业农村局3088室,电子版发邮箱:736398896@qq.com,联系人:鲁西湖,联系电话:13797233688)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阶段(6月20日—7月20日)。根据各镇调查摸底结果,组织人员开展问题研判和分类分析。在全县范围内选择1个最具代表性的村,集中人力和资源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座谈,解剖麻雀,掌握实情,认真深入剖析,提出对策建议,理清整改措施,为下一步集中整治探索经验。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10月2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分类制定稳妥处置方案。一是坚决遏制增量。对2020年9月10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粮化”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妥善处置存量。对2020年9月10日之前发生的耕地“非粮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对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立即恢复耕地属性;对闲置荒芜的,应组织村集体以土地返包、代耕代种、协议流转等方式,尽快复耕复种;对从事林果业、绿化苗木、挖塘养殖水产的,要根据土地流转期限、作物更新换代及经营计划调整等,与经营主体签订协议,限时清理腾退;对因种植业结构调整以及高效农业发展,现已成为当地农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确实无法恢复的,要按照“总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优化。
各镇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情况经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双签字后于2022年10月20日之前报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组建工作组对全县范围内耕地“非粮化”调查摸底、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核实汇总,镇级自验情况于2022年11月5日之前报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将组织工作组对各镇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第六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全面梳理总结全县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完善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将清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各镇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情况,于2022年12月20日之前报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嘉鱼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工作由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人员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耕地“非粮化”图斑复核,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到位,并制定相应的支付和监督制度;其他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责,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等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大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逐级报告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宣传典型案例。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挂钩。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督办,指导各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将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嘉鱼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耕地“非粮化”疑似图斑调查摸底表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嘉鱼县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金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易 靖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杨富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施群星 县委办副主任
刘清波 县政府机关党组副书记
谭金林 县纪委副书记
张昌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熊 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胡本强 县发改局局长
童 波 县财政局局长
鲁传连 县水利与湖泊局局长
李新方 县林业局局长
任贤涛 陆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军华 高铁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强 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华成 鱼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 静 新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宬 潘家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明 渡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尹文靖 簰洲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张昌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