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本单位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承担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县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八)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推进实施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民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牵头负责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起草和宣传。拟订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建议。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订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指导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配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并提出相关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发改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粮食综合管理股、价格股、区经和能源股、综合发展股、投资和审批股、农业农村股、工交和环资股、服务业发展股、项目建设股。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10个,局属事业单位2个,实有人数44人,其中以钱养事3人。退休人员74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我局收入总计1484.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4.81万元。
2021年我局支出总计1484.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服务支出91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3.67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收入总计1484.81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403.47万元增加了81.34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粮食股方面项目收入增加。
2021年我局支出总计1484.81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403.47万元增加了81.34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粮食股方面项目支出增加。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65.23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129.8万元减少64.57万元,下降49.74%。其中:办公费9.52万元、印刷费1.2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2.56万元、差旅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劳务费0.42万元、工会经费7.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3万元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为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7.9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33.41万元减少15.48万元,减少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购买一辆公车13.78万元,增加了公务用车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自然回落。
2021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7.93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16万元增加了1.93万元,增加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时间久里程长,维修多,油耗高,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1、临时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及人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7.94万元,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9.99万元较2020年支出数9.94万元增加0.05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215批次、公务接待1201人次,人均接待费83.18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县市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改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关用车1辆。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6个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包括1、审批项目500个,完成值500个,完成率达100%;2、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完成。完成率达100%;3、项目单位提交齐全资料申请立项后,三个工作日办结,完成率达100%;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完成率达100%;。社会效益包括加快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单位社会形象提升。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处室严格按照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绩效自评详情见附:发改局2021年度嘉鱼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发改局2021年度嘉鱼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扶贫资金安排15万元扶贫对点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