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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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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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镇认真梳理了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布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渡普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及时、准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公开水平,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力度。根据分工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作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提高了公开效率和公开质量。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方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商,依托嘉鱼县人民政府网、中国嘉鱼网等平台信息公开专栏,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我镇网络影响力,同时全面优化新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受办分离、窗口出件”的服务要求,分设成退役军人、计生办、人社中心、民政办等4个服务区+1个24小时自助服务区,4个服务区的所有事项全部实行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和出件,基本实现“进一道门,办所有事”。除线下处理事项之外,我镇还紧跟社会发展,在镇、村、组张贴“鄂汇办”海报供群众扫码下载,并在县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将各个部门具体办理事项将在政务一张网相关版块公示,公众只要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借助“鄂汇办”平台便可在家轻松办理,连接起了“最后一公里”桥梁,进一步增强了渡普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镇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不断增强参训人员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同时开展网站后台操作培训及网络安全、信息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及业务能力。2019年,共集中开展业务培训4次。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准确性,我镇实行量化考核,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公开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等项目进行考核,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五、2019年度渡普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2019年度渡普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2019年度渡普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渡普镇没有以本镇的名义制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只有一个(化肥采购),总金额15450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参考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全部和部分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54500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渡普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渡普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镇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认知度不高、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镇将积极整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更加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渡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6614512。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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