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367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纳入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编制单位包括:
1.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
2.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
(三)部门机构设置
核定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14人。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末单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52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1人,机关工人3人,政府性雇佣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共35人,退休人员25人,需遗属补助10人。
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2023年度末单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0人,其中事业在岗5人,县局借调2人,单位聘用3人。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共11人,退休人员10人,需遗属补助1人。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等机构。辖区内含14个行政村和2个居民社区。
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下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公室、“三资”监管代理办公室、财务室。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汇总收入预算总额为1916.20万元,比上年2003.27万元减少87.07万元,减少4.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削减部分项目经费。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预算收入。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916.20万元,比上年2003.27万元减少87.07万元,减少4.35%。人员经费支出781.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2.69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103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1万元,农林水支出79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削减部分项目经费。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汇总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6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36%,其中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92.37万元,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10.32万元;比上年108.42万元减少5.73万元,减少5.29%。其中: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办公费15.5万元、印刷费1.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万元。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办公费2.15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人年均标准降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汇总“三公”经费预算31.03万元,其中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3.0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62%,比上年27万元增加4.03万元,增加14.93%。增加主要原因:两辆公车年久老化严重,运行维护成本大。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21.74%。增加主要原因:两辆公车年久老化严重,运行维护成本大。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83.33%。增加主要原因:两辆公车年久老化严重,运行维护成本大。
3、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4、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去年持平,未增加。
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比上年减少0.97万元,减少24.25%。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减少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配备公务用车车辆。
3、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4、公务接待费3.03万元,比上年减少0.97万元,减少24.25%。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00.74万元,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1000万元,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0.74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00.74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800万元。比上年1280.74万元减少280万元,减少21.86%。减少主要原因:根据我省最新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变化,相应减少编列货物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0辆,总数比2022年增加8辆。原因:资产清查,对未登记的车辆进行登记。
本单位办公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2年末增加0台(套),原因:按照程序处置0台(套),新购置0台(套)。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汇总项目支出1032.32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