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纯恩、边翠兰、吴纯尧、雷鸣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46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6937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吴纯恩、边翠兰、吴纯尧、雷鸣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4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5-07 08:04:00
吴纯恩、边翠兰、吴纯尧、雷鸣秀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西正街东门岭9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鱼岳111(1),房屋建筑面积:100.6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纯恩、边翠兰、吴纯尧、雷鸣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