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47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6955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王一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4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5-08 10:55:00
王一伟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东岳路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2)22455156-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FG-01934号,房屋建筑面积:108.2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3.3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一伟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