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晖等户土地情况说明的公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71415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关于李晖等户土地情况说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5-20 08:48:00
关于李晖等户土地情况说明的公告
李晖等户1997年申请在鱼岳镇人民大道17号建设楼房一栋。并于1997年在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用地手续,核发了文号为嘉政地批字(1997)40号的《国有土地出让批准通知书》,批准面积为10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8年,自1997年12月15日至2005年12月15日止。该栋楼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已于2019年5月15日是地嘉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登载了遗失公告。
2019年4月,经县国土局测绘院实地勘测,工作人员的实地核实,该宗地实际占地面积为487.13平方米,共七层楼,第一层为商业用地,共有9个门面1个通道(通道为公共通道);第二层至第七层为住宅,共有24户住户,已取得分户房屋所有权证。县住建局测绘公司出具了该楼楼盘表,该栋楼总建筑面积为2669.3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369.1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2300.18平方米。
根据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嘉土资发(2017)31号第一条第1款、第2款之规定,予以公告60日,期满无异议,由用地户依据嘉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登中载的遗失公告以及该宗地相关原始件档案资料直接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并可申请不动产登记。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