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廷云等15户联建楼土地情况说明的公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8117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关于何廷云等15户联建楼土地情况说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2 10:51:00
关于何廷云等15户联建楼土地情况说明的公告
何廷云、何廷兵等15户2002年申请在鱼岳镇发展大道127号建设楼房一栋。并于2002年在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用地手续,核发了文号为嘉土批字(2002)第008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面积为1541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为9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15年,自2002年1月2日至2017年1月1日止。该栋楼的《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已于2019年6月12日在嘉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登载了遗失公告。
2019年6月,经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测绘院实地勘测,工作人员的实地核实,该宗地实际占地面积为617.73平方米,嘉鱼县远宁测绘有限公司出具了该栋楼楼盘表,该栋共有七层楼,总建筑面积为4287.0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1107.5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3179.47平方米。第一层为商业用地,共有14个门面1个通道(通道为公共通道);第二层为商业有商业店铺3间,第三层至第七层为住宅,共有30户住户,均已取得分户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嘉土资发(2017)31号第一条第1款、第3款之规定,予以公告60日,期满无异议,由用地户依据嘉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登中载的遗失公告以及该宗地相关原始件档案资料直接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并可申请不动产登记。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