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琴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39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81355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戴小琴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3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6 10:48:00
戴小琴因保管不善,将湖畔花城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嘉鱼县鱼岳他字第000114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戴小琴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