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49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8552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
名       称: 刘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4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0-22 15:41:00
刘飞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5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鱼岳00002563号,房屋建筑面积:94.3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飞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