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红,因保管不善,将金色滨江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0001412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永红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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