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1号消费提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0101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工商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嘉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1号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1-13 14:39

倡导理性消费,过欢乐中国年

2020年春节的临近,

又到消费高峰时节,

嘉鱼县消费者委员会温馨提示广大消费:

一、讲安全

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安全是前提,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无论旅游出行、购物还是餐饮消费,应注意保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购买烟花爆竹应本着安全、环保为先,适量购买,安全储运,燃放鞭炮要注意远离禁放区域,遵守禁放限放规定。

网络交易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要见码就扫,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飞来横福”和“中奖信息”。通过网络预订车票、门票等,要注意识别网站真伪,拒绝黄牛购票,严防消费诈骗。

警惕第三方平台的默认搭售。自驾或租车旅游应约定并检查好车型车况,安排好路线,做好冰雪情况的应对,确保人身财物安全。境外租车要事先掌握当地的驾驶规定和驾驶习惯,了解所租车辆的车况、保险等情况,应当在出行之前做好准备。

二、理性购物,品质为先

春节是购物消费旺季,消费者在购买年货及其他消费品时,应认清商家的打折优惠等宣传噱头,不要相信商家绝对化的宣传广告用语,避免选择问题频发、态度恶劣、整改效果差的平台。注重对商品品质的追求,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应到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线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购买商品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促销商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

按需选购商品,注重商品品质,不崇尚华美外包装。做到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减少奢侈消费。防止商家非正常砍单行为,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

三、餐饮消费,讲求卫生

春节期间,是消费者餐饮消费高峰期,也是引发各类食物中毒等问题的风险期。

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用餐时,做到节俭祥和并举。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沾酒”。

就餐后仔细核对账单,保留消费明细,一旦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备溯源维权之需。

节日餐食应尽量避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导致过敏的食品,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预付式消费要留神

春节期间,许多商家会通过预付式消费吸引消费者,内容涉及购物、美容美发、健身、洗车洗染,儿童教育娱乐、共享产品和服务等。

消费者应量力而为,特别是对卷款跑路问题频出的行业企业应当提高警惕。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储值卡或不要存入较大的金额,消费周期要缩短,尽快使用。

应当事先了解商家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或录音录像,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预防其中显失公平的内容,避免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

五、购买保健品,谨防忽悠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商品最小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的占比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积的20%。过年时子女给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

子女也要提醒老年人,一些经营者往往借年节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旅游并赠送鸡蛋洗涤用品等小恩小惠,诱导老年人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还有的以微信朋友圈点赞等形式来做宣传,说“买产品”或者是“集赞”可以参加所谓的低价国内游、境外游等,诱骗老年人上当。

最后,提前恭祝全县人民新年快乐,阖家团圆,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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