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5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016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余清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1-19 14:53
余清华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物资花园小区)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00013897号,土地证号:嘉国用(2009)第22450410号,房屋面积:144.53平方米、土地面积:19.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清华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