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亚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1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0745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贾文亚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6-01 10:25:4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1号
贾文亚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湖滨路79号(湖畔花城)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5050号,建筑面积:152.5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文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