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焰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9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0802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张焰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6-16 16:13:12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9号
张焰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樱花路的《预抵押证明》(证号:00039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焰
2020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