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炎清、孙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40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0825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黄炎清、孙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4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6-19 10:35:3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40号
黄炎清、孙婷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玉宇 南爵嘉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4444号,房屋建筑面积:132.8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8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炎清、孙婷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