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书浩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81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1996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江书浩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8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7 09:29:06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81号
江书浩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方庄村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00012418号、房屋建筑面积:968.43平方米,土地证号:嘉国用(2004)第22454296号、土地分摊面积: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书浩
2020年11月17日